为改善民生的生活水平,提高就业困难人员的生活保障,人社在1月2日-2月2日全国组织开展了2018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目的只有一个:就业帮扶, 真情相助, 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
这次的人社开展的就业援助活动主要针对就业困难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去产能职工、复退军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等人员。
在活动期间各地将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对辖区内援助对象开展上门走访,做到人员底数清、技能水平清、就业需求清、就业情况清,信息全部登记建册,实现全覆盖、全实名;对辖区内援助对象分类提供帮扶,使辖区内援助对象实现就业或处于积极的就业准备状态中,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对辖区内已就业援助对象实现逐一回访,跟踪掌握其就业情况、问题困难、意见诉求,实现动态跟踪帮扶。
2018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有以下内容:
1.摸清需求、造册入库
将以登记认定建册、集中帮扶到位、全面跟踪回访为目标,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查,摸清各类就业援助对象基本情况、就业状态和就业服务需求,全部登记造册。
2.分类施策、精准帮扶
根据援助对象不同类型,对于援助对象未实现就业的,要专门制定帮扶方案,因人施策。对于就业意愿不强的,要加强职业指导,促进其主动投入到求职就业过程中;对于技能较低的,要实施针对性强的职业培训,帮助其尽快掌握一门实用技能;对于家庭负担重、就业时间不固定的,要重点为其提供工作地点合适、工作时间灵活的岗位信息;对于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要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实施托底安置。要加强各级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工作,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3.加强回访,动态跟踪
对已实现就业的,各地将加强回访,实现动态跟踪帮扶,提升帮扶效果。要对已就业援助对象至少开展一次回访调查,了解其就业现状和相关诉求意愿,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努力提升就业质量和稳定性。对在公益性岗位上安置就业的,要重点引导一批年龄较轻、学习能力强的人员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努力提升就业能力,重新投入市场就业。同时,各地还将在活动期间全方位、多渠道宣传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使广大困难群众了解政策、用好政策,并树立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典型,带动更多就业困难人员通过自身努力实现就业创业。
2018年就业援助月已经开始,就业困难群众有福了!
4.聚焦重点,一线帮扶
对于援助对象人数较多、帮扶难度较大的地区,要作为工作重点,深入一线开展帮扶。要以市(州)为单位派出专门的工作队、服务队,深入就业困难人员数量较多、就业压力比较大的困难地区特别是资源枯竭城市、独立工矿区等基层一线,与当地基层工作人员一道,集中解决困难问题,提升援助效果。
在我国组织的各种人社就业救援制度帮助了2000多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了就业, 尤其是在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的就业援助月活动,已成为全国公共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的一个服务项目。
申明:本站图片来源于网络,未应用于任何商业活动,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