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倪某某案发前一直在从事“借贷宝”网络借贷平台推广和代办分期业务,对网络借贷十分了解,倪某某在理工学院
QQ群推广业务时,有大学生向其表达了兼职赚钱补贴生活的想法。倪某某以投资到“借贷宝”网络平台放贷可以获取高额利息为幌子,诱使被害人陶某某、李某某和陈某某等用大学生身份在“名校贷”、“花儿分期”等多个网络借贷平台借款,再将借款交由倪某某投资到“借贷宝”网络借贷平台放贷,倪某某承诺负责帮助归还网络借贷平台的贷款分期,并按1千元每月50元的标准支付利息,在2016年10月至2017年1月期间共计骗取近十万元,都被其挥霍殆尽。多名被害大学生因倪某某未按时还款被网络借贷平台催债,给他们带来了很多困扰,根本无法专心学业,他们也因此一再催促倪某某还款,但倪某某根本无力归还,并采取改变联系方式,删除QQ、微信的方式逃避。案发后,倪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也承认了诈骗大学生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