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主播行业的兴起,
大学生兼职不再局限于做促销员、做家教、发传单等工作,因为直播行业“低门槛”“收入可观”等特点,越来越多的大学生们,将目光锁定在了兼职主播这一职位上。小瑜就是众多主播中的一员,不过最近她却遇到了不小的麻烦。
小瑜是某大学的学生,最近她通过朋友得知在直播平台做主播可以赚钱,并且时间自由,不受约束,于是她萌发了做兼职主播的念头。在经过面试、实名认证等环节后,2017年10月17日,她与南宁一家主播工会签下了为期一年的合约书,正式成为了一名网络女主播。
【网络主播小瑜
我有一些朋友她们直播做得厉害的话,一个月都至少有四五万的工资。
小瑜的直播内容主要是聊天和表演,第一个月,她就拿到了一万多元的工资,可观的收入让小瑜感到惊喜。可刚尝到甜头没多久,小瑜就发现不少不对劲的地方。】
【网络主播小瑜
工资的悬殊太大了,他合约,他一开始说的是两个小时,结果我进去以后,他要我播四个小时以上,要不然就扣我工资。】
小瑜说,由于晚上是直播平台的“黄金期”,所以她经常是从下午6点直播到次日凌晨3点,牺牲了大量的个人生活及学习时间,她的眼睛、脖子等部位还出现了不良反应。在工作三个月后,当她想要从公司辞职时却发现并不容易。
【网络主播小瑜
公司那边不允许,会拿合约来压着我。】
不过小瑜还是自行离开了公司,去了另外一家公司的网络平台上直播。不久后,小瑜就收到了原来公司发来的“律师函”。函件中写着,“乙方在合作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甲方指定的其它平台以外的网络直播平台上进行表演和直播”,而小瑜就违背了这一点。
【网络主播小瑜
它上面写着如果我违约了,我是要赔偿50万元的,首先我是个学生,他们却要以这种霸王条款来起诉我,我觉得很不合理。
尽管违约在先,可小瑜表示,巨额违约金让她无法认同和承受。】
【北京市尚衡(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海林
这个网络主播是存在一定的违约行为,但是根据双方之间签订的一个合约来说,这个违约金的数额明显超出了法律规定的一个标准,一般来说,违约金的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那么也就意味着违约金的一个条款是不能滥用的,它一定考虑到一个惩罚性,但是也要考虑到一定的现实的情形。】
律师表示,网络直播公司通过发律师函的方式,让小瑜来支付巨额的违约赔偿金,有可能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律师同时提醒说,涉世未深的学生们在签订各类合同的时候,可一定得看仔细,想清楚。
【北京市尚衡(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海林
那么在签这种合同的时候,实际上是双方之间可以遵循的协商的一个原则,比如说对于这个合同的一个解除,是不是我有权利提出来,以及合同解除之后对方是不是可以得到一些合理的数额,千万不要为了说得到这样的一份工作而放弃了自己一部分的权利,那么也就意味着你到后面处理起来的时候,也就会遇到更多的一些困难。】
如今,小瑜希望与原来的主播公司能协商处理此事,但如果对方执意要起诉,小瑜表示她也会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据中国传媒大学的调查显示,25%左右的在校大学生做过网络主播。直播已逐渐成为许多大学生经济收入的新方式和职业方向,不少大学生通过直播平台为自己积攒了人生的第一桶金,这也吸引着更多的大学生加入主播的大军当中。但是我们在这想说的是,大学生往往阅历不够、心智不熟,很容易误入歧途。所以在与直播公司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每一项条款,以免给自己带来麻烦。其次,有着想成为网络红人的愿望是好的,但如果为了获得高报酬,做一些不适合大学生身份的举动,从而想着能够不劳而获,这种做法可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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