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郴州市委、市政府对清理整治国家公职人员在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指挥部
兼职取酬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在今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工作。
为确保整治工作如期完成,近日,市纪委出台《关于严肃国家公职人员在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指挥部兼职取酬整治工作纪律的通知》,进一步严明和强调了整治工作纪律。
通知要求,凡属整治范围内的一律清理清退,没有例外。2013年1月1日以来,在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指挥部兼职领取相关报酬的国家公职人员,在各单位自行设立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兼职领取相关报酬的国家公职人员一律全面清理清退,不留死角。规定时间内一律清退到位,不得拖延。各地各单位必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将国家公职人员在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指挥部所领取的相关报酬全部清退到位。凡不按规定清退的一律追责问责,从严处理。2017年1月,市纪委将会同市财政局对整治活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部署不力、清理不及时、清退不到位的,一律从严处理;对隐瞒不报、拒不清退或虚假清退的,一经查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一律先免职,再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严格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于2017年1月4日前将清理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由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后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经核实,市本级共涉及67名厅级、处级干部,应退缴金额196250元,现已全部清退到位。桂阳县共涉及处级干部48人,应退缴金额72万元,目前已有35人清退到位,退缴金额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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