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吕女士在微信上加了一个好友,对方在朋友圈招聘网络刷单
兼职人员。吕女士加了一个昵称为“京东客服008”的QQ号,对方称他们是专门为商城刷销量的,刷单成功后返还现金和佣金。吕女士通过认证后,拍下对方发来的商品,并给一个支付宝账户转了121元。不久,另一个支付宝账户给吕女士返还了127元。之后,吕女士又拍下了一些玉石商品,先后10次给对方转账,每次2420元,对方返还吕女士佣金726元和3次2420元。而后对方说系统提交错误,让吕女士继续刷单。吕女士感到自己被骗后报警。据统计,吕女士共给对方转账96800元。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网络店家为了在短时间内快速提高店铺的信誉采取作弊行为,即通过他人帮忙拍下店铺的商品,伪造交易信息,从而提高销量、刷好评,并由此催生了“网络刷手”这一职业。这一职业让越来越多的骗子打起了利用“网络兼职”骗钱的主意,以高额佣金为诱惑,用结账时卡单、需要重拍等手段让兼职者上当受骗。
民警提醒,防范此类诈骗应做到:虚拟单不做,直接发送链接的单不做,免费的单不做,需要流动资金的单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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