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井冈山大学大二学生小琳(化名)联系记者,称其
兼职工资未得到正常发放,希望记者介入了解,帮助协商。
据小琳介绍,她在9月初经朋友介绍进入一家跆拳道培训道馆担任助教工作。“十一”黄金周前,小琳向教练请假,教练以小琳经常请假、私事过多、影响工作为由,称小琳以后不用来上班。当天,小琳便向该道馆负责人姚先生说明,希望对方结算工资,但只领到了160元的微信红包。“之前说好800元一个月,我做了3周,怎么算也不止160元。”小琳对此很疑惑。
随后,记者与姚先生取得联系,并约定双方进行说明协商。协商过程中,几名教练表示,小琳所说的请假属于“先斩后奏”,并未得到允许。此外,该道馆早已与教练、助教开会说明,需要工作至少满一个月,才会以800元的工资结算,未满一个月则按课时结算,另外还需支付道服费200元。所以经过核算,小琳的工资只有160元。“如果工作至少1个月,我们就不会收取道服费。另外,小琳并没有理解我们为什么按课时结算,我们所有的教练或助教,工作未满1个月都是按课时结算。”姚先生边说边给记者翻看其他工作不满一个月离职员工的工资发放记录,记录上显示几名不满一个月离职员工的工资确实是按课时结算。
对于工资结算方式,小琳提出了质疑,她表示自己并不知晓这样的结算方式。后经双方近3小时的协商,最终小琳表示自己在请假一事上存在错误,但希望重新结算工资。姚先生告诉记者,他十分肯定大学生通过社会实践获得经验,同时减轻家庭负担的行为,并同意重新结算。最终双方协商,小琳拿到了400元工资及50元车补,共计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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