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民反映近日,大学生许同学来电反映,今年国庆节期间,她在市区时代广场的香江蕉叶餐馆兼职,但直到现在,餐馆还拖欠她240元工资。
记者核实许同学介绍,今年国庆期间,她在香江蕉叶打了7天工,应聘时,餐馆一位高姓负责人就告诉她,“十一”前三天80元底薪,每天再加100元补贴,因为前三天是法定假日,后四天按80元底薪算,7天下来,工资一共是860元,当时也没签相关合同。打工结束后,店家只给了她620元。
许同学后来找到高姓负责人,该负责人一开始称,“十一”前三天每天是100元,而不是180元。后来又表示她正在休假,等休假结束,会把钱给她。但后来一直没有把钱给她。
店方回应昨日,记者联系上了许同学所称的高姓负责人。她告诉记者,当时承诺的860元工资标准是另外一位负责人告诉她的,现在那位负责人已经被调离这家店了。而按照公司现行的标准,“十一”前三天每天100元。现在她还在休假中,预计周三就回来上班。最后,她表示,她可以个人补偿许同学2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