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就开始放假了,加班工资怎么算?记者昨天了解到,2015年4月5日清明节当天加班的,单位应按照不得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3天都加班,员工至少可以拿到524.6元的加班费。
三天都不休至少拿524元
根据放假安排,今年清明节安排为2015年4月5日放假,2015年4月6日(星期一)补休。也就是说,2015年4月5日清明节为法定假日,2015年4月4 日、2015年6日为两天公休。
根据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在4月5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2015年4月4日、2015年6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如果3天全部不调休,相当于可以多拿7天工资。
目前,扬州最低工资标准为1630元/月。按照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来算,日最低工资约为74.9元。4月5日为法定节假日,当天加班的,至少可以拿到224.8元加班费;4日和6日加班的,每天至少可以拿到149.9元;三天都加班的,则至少可以拿到524.6元。
计算基数是“工资总和”
市民小万透露,他的加班工资是按照基本工资来计算的,而他的妻子在另一家企业却是按照工资总和来计算的,“计算基数究竟是什么?”
“年初求职时,企业给出的承诺是节假日加班工资65元一天。但是好像很吃亏哎。”市民小胡透露说。
如何确定加班工资的计发基数?人社部门有关工作人员解释说,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其中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如果市民小万没有与企业约定,应当以实际工资进行计发加班工资。而小胡与企业的约定,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应该补足。需要说明的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
人社部门有关工作人员提醒,用人单位不可以用发实物代替支付加班工资;如有企业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