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大学生在校兼职已不是什么稀罕事,做兼职老师、微信代购、职业经纪人等等。那么,从事兼职工作是否会影响他们的学业,在兼职工作中大学生又应该注意什么?
近日,记者在多所大学校园走访发现,不少宣传栏里面都贴有兼职招聘的信息,上面写有兼职类别和联系电话。在校园周边的小吃、饭店的门上也贴有“招聘兼职”,“小时工”等字样。化工学院附近的一家主营米线的小吃店店主告诉记者,学校附近招聘兼职是很正常的现象,在他家做兼职的学生今年大二,每天中午、晚上、或下课时间都会过来帮忙。店主说:好像还行吧,他以前好像挺学习的,现在觉得他也是那样,有时候周六就11多钟饭口特别忙我给他打电话,就有一次打电话赶上他在图书馆呢,平时也就那样,感觉影响不是很大。”
除了学校附近,其他类别的兼职也很多,比如发传单、兼职教师等各种名目。北华大学赵同学表示,大学生活课余时间多,兼职根本不会影响学业。赵同学说:“挺多的,多数没有什么太大影响,有的基本上都是晚上。”
采访中,和赵同学有同样想法的学生不在少数。但也有同学认为,大学学习依然很重要,为以后参加工作打基础。化工学院徐同学说: “我感觉挺受影响的,尤其我们大一的事儿比较多,应该都有点影响。”
东北电力大学张同学认为,做兼职会增加社会经验,只要合理安排好时间,应该不会影响学业。张同学说:“社会经验方面应该是有,我觉得看你分配的如何了,要是合理的分配应该不会影响学习。”
对此,东北电力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张学亮表示,大学生要以完成学业为主,再考虑兼职问题。张学亮说:“我们不反对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去兼职,但前提是我们不希望大学生因为兼职而影响学业不能完成学业,大学生本职工作就应该以完成学业为主,现在也出现了有的学生因为兼职而没有兼顾好自己的学业,导致每学期都挂很多科,这样呢最终没有完成学业,甚至推迟年限完成学业,这种做法我们是不提倡的。”
近几年,因大学生缺乏法律知识,在从事兼职工作上吃亏的案例也不在少数。齐略律师事务所李建宏说,由于学生身份特殊,很难与用工单位构成劳动关系,他们之间更多的是一种劳务关系,而这种劳务关系又不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保护,甚至在工作期间发生了人身伤害都难以定性为工伤。他建议,大学生在兼职期间,在能签合同的情况下最好签合同,虽然这不属于劳动合同,但是有了对双方权利义务较为合理的约定,不仅利于日后的维权,还可以按照合同内容起诉。李建宏说:“不管是哪个单位,应该签订一个合同,合同内容应该包括工资、工作的内容劳动保险,这些都应该给明确的,另外像个人家雇工什么的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计时结清的,比方说一天一结一个礼拜一算账应该都写明确的,另外,不管跟谁打工,如果签订出工伤概不负责这个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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